訂房延期及取消規定

取消規定

參照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 觀業字第《1020027390號函頒》之規定,

訂房將取總房價之30%為訂金,取消訂房之扣款依法令規定比率收取

訂房確認後,10至13日前取消訂房,會館將酌收訂金30%為手續費

訂房確認後,7至9日前取消訂房,會館將酌收訂金50%為手續費

訂房確認後,4至6日前取消訂房,會館將酌收訂金60%為手續費

訂房確認後,2至3日前取消訂房,會館將酌收訂金70%為手續費

訂房確認後,1日前取消訂房,會館將酌收訂金80%為手續費

訂房確認後,當日取消訂房,會館將酌收訂金100%為手續費

*以上法令皆以是消保會公布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、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

*如因颱風或地震等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時,若發布警報,(以本縣市政府發佈狀況為判定準則),請以電話聯絡本會館人員,訂金可全額退還或延期三個月。

*取消訂房皆需扣取30元手續費,退款之滙費將由訂房人承擔。

延期或改期規定

  • *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,為保障其他旅客訂房之權益, 延期者僅可延期一次。
  • *選擇延期者再次取消訂房(延期),恕不再接受延期與取消訂金,己匯之訂金恕不退還。
  • *延期之訂金將為您保留三個月,如超過三個月將自動取消您的訂金與延期資格。

退還訂金流程

  • *請將您的訂房日期、姓名、電話與要匯入的銀行帳號正面MAIL至6823202@gmail.com
  • *MAIL後可再次來電確認。
  • *收到您的MAIL後,我們會在七個工作天內將您的訂金退回!

*取消訂房皆需扣取30元手續費,退款之滙費將由訂房人承擔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若您是網路訂房平台 (如: Booking.com/易遊網...等) 訂房網站之貴賓請知悉:
  • 如訂房時選擇的方案為「不可取消、不可變更、不可退費」之方案,恕本會館無法處理您的延期需求,請直接聯繫您選用的線上訂房平台提出延期申請。